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
暨上市公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二零一七年 六月
特别提示及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价格为16.91元/股。原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定
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浙江东方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7.15元/股。浙江东
方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进行2015年度及2016年度利润分配,发行价格相
应调整为16.91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70,963,925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1,200,000,000.00元。
本公司已于2017年6月9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
行新增的70,963,925股股份办理完成了登记托管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
资金的新增股份完成登记,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在浙江浙盐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一组合)、芜湖华融融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名下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解除锁定。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限售期自股份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本公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已刊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n)。
目录
特别提示及声明...... 1
目 录...... 2
释 义...... 3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 7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7
二、 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7
第二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9
一、 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9
二、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2
三、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17
四、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的结论性意见...... 21
五、 律师的结论性意见...... 22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23
一、 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及上市时间...... 23
二、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23
三、 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23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24
一、 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比较...... 24
二、 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26
三、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0
第五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的相关机构名称...... 31
一、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31
二、 发行人律师...... 31
三、 审计及验资机构...... 31
第六节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的上市推荐意见...... 33
一、 财务顾问协议签署和指定财务顾问主办人情况...... 33
二、 财务顾问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33
第七节 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声明...... 34
第六节 备查文件...... 38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本报告、本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指 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
公告书 告书
上市公司、浙江东方、指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120.SH)
公司
重组报告书 指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2016年6月28日召开的浙江东方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重组预案 指 议审议通过的《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国贸集团、浙江国贸 指 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中大投资 指 浙江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浙金信托 指 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大地期货 指 大地期货有限公司
中韩人寿 指 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华安基金 指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基金 指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融融斌 指 芜湖华融融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浙盐控股 指 浙江浙盐控股有限公司
国贸集团持有的浙金信托56%股份;国贸集团和中大投资合
标的资产 指 计持有的大地期货 100%股权;国贸集团持有的中韩人寿
50%股权
标的公司 指 浙金信托、大地期货及中韩人寿
浙江东方以发行股份方式向国贸集团购买其持有的浙金信
托56%股份、大地期货87%股权及中韩人寿50%股权;以
发行股份方式向中大投资购买其持有的大地期货13%股权;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同时向浙盐控股、国贸集团、华安基金设立并管理的资管计
划、博时基金(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全国社保基金五
零一组合)、华融融斌等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上限为120,000.00万元,不超过本
次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
浙江东方以发行股份方式向国贸集团购买其持有的浙金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指托56%股份、大地期货87%股权及中韩人寿50%股权;以
发行股份方式向中大投资购买其持有的大地期货13%股权
浙江东方向浙盐控股、国贸集团、华安基金设立并管理的资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 管计划、博时基金(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全国社保基
发行、本次募集配套资指 金五零一组合)、华融融斌等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
金、本次配套融资 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上限为120,000.00万元,不超
过本次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
浙盐控股、国贸集团、华安基金设立并管理的资管计划、博
5名特定投资者 指 时基金(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一组
合)、华融融斌
评估基准日 指 2015年9月30日
定价基准日 指 浙江东方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6年6月28日召开的浙江东方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日、第一次董事会决议指 议决议的公告日
公告日
资产交割日 指 重组交易对方将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之日
报告期 指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1-9月
如无特殊说明,指《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涉及的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万邦评报[2016]113号)、《浙江东
评估报告 指 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大地期货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万邦评报
[2016]114 号)、《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涉及的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项
目资产评估报告》(万邦评报[2016]115号)
如无特殊说明,指《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涉及的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万邦评报[20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