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获准公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5月12日召开的200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配股方案,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125号”批准,配股方案概要如下:
1、配股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配股比例:以1999年3月16日公司总股本9000万股为基数,按10:3比例向全体股东实施配股(以现有总股本12960万股为基数计,配股比例为10:2.083)。可配股份总数为2700万股。
4、配股数量:本次配股实际可配售股数为1143.612万股,其中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东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承诺以现金认购应配股份1247.13万股中的124.713万股;法人股东浙江涉处质量保证中心承诺以现金全额认购其应配股份9.234万股,其他法人股东放弃;社会公众股东可配675万股,内部职工股股东可配334.665万股。
5、配股价格:人民币15.00元/股本公司的《配股说明书》将在近期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