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简称:ST 长投 公告编号:临 2021—023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由于 2017 年和 2018 年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修订)第 13.2.1 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长江投资”变更为“*ST长投”,股票价格日涨跌幅限制为 5%。
2020 年 4 月,经排查,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净利润为
正。同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9 年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后,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0698 号)。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 长投”变更为“ST 长投”,股票价格日涨跌幅限制为 5%。
二、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的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1)第 4719 号)。经审计,2020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34,737.12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49,946.52 万元,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为49,547.2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87.14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150.20 万元。
2020 年度,公司不断优化公司资产和产业结构,逐步转让和退出非主营、非重点发展的投资企业,提高持续经营能力。比照《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3.3.2 条及 13.9.1 条的
情形,公司不存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