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简称:长江投资 编号:临 2011-023
长江投资公司关于受让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
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交易内容:本公司拟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协议受让上海陆上货运交
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交中心”)1.29%的股权,受让价格为人民币 1037
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不属于关联交易
●本次股权转让为了进一步优化陆交中心股权结构,为该公司股份改制创造
条件。
一、交易概述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九次董事会于 2011 年 9 月 22 日
(星期四)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经审
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公司关于受让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本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协议受让西
北物流公司所持有的陆交中心 1.29%股权,受让价格将参照上海东洲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东洲资评报字第 DZ110294121 号评估报
告的相关评估值。根据该评估报告显示,截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陆
交中心净资产评估值为 80,470.00 万元(增资前),该项股权对应的
评估总价值为 103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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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五条第八款的规定,该项股权受让事项
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
二、受让标的公司介绍
公司名称: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住所:上海市普陀区金迎路 718 号
法定代表人:居亮
注册资本:人民币 23,675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07000447655
经营期限:自 2005 年 7 月 25 日至 2035 年 7 月 24 日
经营范围: 普通货运,陆上货物运输信息发布,货运信息咨询,
货运代理,物流专业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仓储(除专项),货物
装卸(除港口),房屋设备租赁(除金融租赁),广告设计、制作、自
有媒体发布,电脑图文制作、商务咨询(除经纪)。
公司沿革: 陆交中心成立于 2005 年 7 月 25 日,该公司由西北物
流公司和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 700 万元人民币。2005 年 10 月公司三届九次董事会
通过了向长发集团收购陆交中心 42.86%股权的议案,之后陆交中心
又于 06 年 2 月因发展需要进行了增资扩股,从原注册资本 700 万元
增资至 1000 万元,增资额 300 万元全部由本公司投入,西北物流公
司放弃优先受让权,增资后本公司占陆交中心股份总数为 60%。2006
年 4 月,鉴于上海陆上货运中心项目已成为上海市工商领域 2006 年
现代物流重点推进项目之一,公司为了满足其发展需求,同意陆交中
心采取增资扩股方式将注册资本从原 1000 万元扩股到 5000 万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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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投资公司以现金增资的方式按同比例增资 2400 万元,共计投入
3000 万元,仍占总股本的 60%。西北物流公司在 2006 年 6 月 30 日前
对该公司进行了增资。增资后,陆交中心的注册资本为 6100 万元,
本公司占 49.18%的股权。2007 年 1 月 26 日,公司向西北物流公司受
让陆交中心 45.82%的股权,本次股权受让后,本公司共拥有陆交中
心 95.00%的股权。2009 年长江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7575
万元,单方面对陆交中心公司进行增资,将陆交中心公司注册资本从
6,100 万元增至 23675 万元,本公司占 98.71%股份,西北物流公司占
1.29%股份。2011 年 9 月 21 日, 本公司通过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挂牌方式转让陆交中心 20%股权,该项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占
陆交中心 78.71%的股份,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占 20%股份,
西北物流公司占 1.29%股份。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34,421.47 万元,
负债总额 12,482.90 万元,净资产为 21,938.57 万元(未经审计)。
三、交易方介绍
公司名称:上海西北物流园区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住所:上海市武威路 789 号
法定代表人:沈建兴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3100001006945
经营期限:自 2002 年 3 月 11 日至 2012 年 3 月 10 日
经营范围:上海西北物流园区的规划、设计开发,实业投资,国
内贸易(除专项规定),资产经营,仓储、物流业的管理,经营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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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凡涉及许可经营的项目凭许可经
营)
四、本次股权受让情况
本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协议受让西北物流公司所持有
的陆交中心 1.29%股权,受让价格参照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
具的沪东洲资评报字第 DZ110294121 号评估报告的相关评估值。根据
该评估报告显示,截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陆交中心净资产评估值为
80,470.00 万元(增资前),该项股权对应的评估总价值为 1037 万元。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为了进一步优化陆交中心股权结构,为该公司股份
改制创造条件。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五届九次董事会决议;
2、陆交中心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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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价值评估报告
(报告书)
共1册 第1册
项目名称: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上海陆
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部分股权项目
报告编号: 沪东洲资评报字第DZ110294121号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1 年 07 月 08 日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
DZ110294121
声明
声 明
本项目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郑重声明: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本次评估中恪守独立、
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根据我们在执业过
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根
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
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
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
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
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
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
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
第二十四条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委托方和相关当
事方应当对所提供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注册
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
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范围。本评估报告不对评
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任何保证。
根据《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十六条,本报告受本评估机构
和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能力限制,相关当事人决策时应当有自身的独立判断。注册资
产评估师有责任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理解并恰当使用评估报告,但不承担相关当事人
的决策责任。
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
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根据《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第十三条,评估报告使用者
应当全面阅读本项目评估报告,应当特别关注评估报告中揭示的特别事项说明和评估
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DZ110294121- 1 -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
DZ110294121
目录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
(目录)
项目名称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
心有限公司部分股权项目
报告编号 沪东洲资评报字第 DZ110294121 号
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