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
鉴证报告
截至2021年10月28日止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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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 1 - 2
二、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3 - 5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056687_B34号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航”)
截至 2021 年 10 月 28 日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以下简称“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编制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报告,并保证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中国东航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报告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以获取有关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报告金额和披露的证据。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中国东航的上述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报告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中国东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1年10月28日止的前期投入情况。
本报告仅供中国东航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056687_B34号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孟冬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高涛
2021年11月9日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截至 2021 年 10 月 28 日止
一、 编制基础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是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编制的。
二、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 3298 号)核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中国东航”)非公开发行 2,494,930,875 股 A 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4.3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0,827,999,997.50 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
用人民币 7,638,943.4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820,361,054.02
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1)
验字第 61056687_B02 号)。
三、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计划
根据本公司 2021 年 2 月 2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 9 次普通会议、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
大会及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本公司本次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82,800 万元(含
1,082,8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1 补充流动资金 482,800 482,800
2 偿还债务 600,000 600,000
合计 1,082,800 1,082,800
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本公司实际偿还相应银行贷款及其他有息负
债的进度不一致,本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偿还,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
予以置换。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有权对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所需金额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确定。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截至 2021 年 10 月 28 日止
四、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中国东航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截至 2021 年 10 月 28 日止,中国东航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
际投资金额合计人民币 600,000 万元。该等项目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1 偿还债务 600,000 600,000
合计 600,000 600,000
五、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根据本公司董事会 2021 年第 5 次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项目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本次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0,000 万元。
本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本次置换金额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1 偿还债务 600,000 600,000
合计 600,000 600,000
六、 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审批情况
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计划已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经本公司董事会 2021 年第 5 次例会审议并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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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截至 2021 年 10 月 28 日止
(此页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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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