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 2021-074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 15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经监事会主席郭丽君先生召集,于2021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参加会议的监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已达法定人数,会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主席郭丽君先生,监事方照亚先生、周华欣先生审议了有关议案,一致同意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内容客观公允。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本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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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
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董事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600,000.00 万元。本次置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为提高效率,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