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EasternAirlinesCo.,Ltd.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公告编号:临2019-044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6月14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64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94,245,744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你公司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泽坤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EasternAirlinesCo.,Ltd.
电话:021-22330932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张阳、陈淑绵
联系人:李琦
电话:010-60833976
传真:010-60833955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