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EasternAirlinesCo.,Ltd.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公告编号:临2018-099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17次普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17次普通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董事长刘绍勇召集,于2018年10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参加会议的董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已达法定人数,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长刘绍勇,副董事长马须伦,独立董事林万里、李若山、马蔚华、邵瑞庆、蔡洪平,职工董事袁骏审议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细化与明确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之发行对象的议案》
同意对本次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之发行对象进行细化与明确,将“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祥航空”)及/或其指定控股子公司”细化与明确为吉祥航空全资子公司上海吉祥航空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祥香港”)。
此外,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方案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EasternAirlinesCo.,Ltd.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吉祥航空香港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H股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吉祥航空、吉祥香港就本次细化与明确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之发行对象相关事宜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H股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同意吉祥航空、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吉道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同意吉祥香港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H股股票。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