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 天成 公告编号:临 2024—020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结案/已判决/未判决/未开庭
●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被告
● 涉案金额:公司作为原告11,010.56万元,公司作为被告1,124.37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部分诉讼案件执行后将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执行完毕,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前期对公司及子公司涉及的诉讼情况进行了披露,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前期已披露未结诉讼的进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 公司主体 诉讼 对方主体 案由 标的金额 审理
号 地位 阶段
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 杭州宇诺电子 买卖合同
1 限公司、贵州长征天成 被告 科技有限公司 纠纷 17.69 一审已判决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 迪康电气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华波互感 买卖合同 15.89 已履行完毕
器有限公司 纠纷
江苏银河电气 山东益大新材 买卖合同 已和解,履
3 有限公司 被告 料股份有限公 纠纷 30.04 行中
司
4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 被告 叶国宣等 9 名 虚假陈述 162.63 一审已判
份有限公司 中小投资者 纠纷 决,已上诉
5 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 被告 安瑞普电气有 买卖合同 40.54 已结案
限公司 限公司 纠纷
6 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 原告 天津平高智能 买卖合同 110.41 已履行完毕
限公司 电气有限公司 纠纷
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 佛山市盛晖智 买卖合同
7 限公司、贵州长征天成 被告 科电气有限公 纠纷 5.09 已结案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司
8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 原告 成都财盛投资 合同纠纷 10,894.14 法院已受理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1、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与杭州宇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023)桂0502民初5014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杭州宇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一: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二: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案件概述:原告与被告一自2019年5月14日至2019年10月31日共签订了9份《采购合同》,约定被告一向原告购买若干设备,原告履行合同义务后,被告至今尚欠货款150,845.38元未支付。原告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判令:①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150,845.38元及逾期元利息损失26,025.225元;②被告二承担连带责任;③诉讼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
进展情况:该案法院已于2023年10月16日作出一审《民事判决书》((2023)桂0502民初5014号),判决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货款150,845.38元及利息,被告二承担连带责任,诉讼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
目前公司已提起上诉。
2、迪康电气有限公司与浙江华波互感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023)浙0382民初7101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浙江华波互感器有限公司
被告:迪康电气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案件概述: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11月22日,原告与被告共签订了5份《采
购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采购电流互感器,合同货款总额为353,906.60元,被告尚欠原告合同货款金额为156,016.60元。原告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乐清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判令:①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156,016.60元及逾期损失2,888.82元;②诉讼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
进展情况:该案法院已于2023年11月17日作出一审《民事判决书》((2023)浙0382民初7101号),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144,467.85元及逾期损失。
截至目前,该案已履行完毕,已结案。
3、江苏银河电气有限公司与山东益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023)鲁0829民初3056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山东益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江苏银河电气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案件概述:2019年4月18日至2022年5月24日,原告与被告共签订了3份《购销合同》,设备到货安装后,原告以设备存在质量问题为由向嘉祥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判令:①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继续履行合同,将现有的不符合约定的设备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的标的物;②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30.04万元人民币;③本案中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
进展情况:该案双方已达成和解,目前正在履行中。
4、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叶国宣等9名中小投资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1)案件当事人
原告:叶国宣等9名中小投资者
被告: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当事人
(2)案件基本情况
案件概述:原告就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拥金损失、印花税损失等共计162.63万元,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当事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告承担本
案诉讼费。
进展情况:经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如下:
①被告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叶国宣等9名中小投资者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损失、佣金损失133.29万元;
②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当事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③案件受理费2.49万元由被告承担。
公司已就叶国宣等 9 名中小投资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上诉至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5、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与安瑞普电气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022)桂0502民初4797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安瑞普电气有限公司
被告: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案件概述:原被告双方于2019年11月18日签署设备《买卖合同》,原告已按约定履行交货义务,被告未能履行付款义务。原告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判令被告支付货款及利息共计405,360.37。该案法院已于2022年11月8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376,430.42元及逾期付款损失,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进展情况:截至目前,该案已履行完毕,已结案。
6、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与天津平高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022)津0110民初589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天津平高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案件概述:2017年至2018年,原告与被告签订《采购合同》三份,约定被告向原告采购断路器、开关柜等产品,合同总价款为7,872,932元,合同签订后,北海公司按合同约定向平高公司交付了货物、开具了发票,但剩余货款
1,104,111.10元仍未支付。原告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判令:①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1,104,111.10元及逾期利息暂计10,000元;②诉讼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
被告以延迟交付及质量问题向法院提出反诉请求:①判令原告向被告支付违约金及各项损失共计1,642,592.62元(其中迟延交货违约金1,062,433.07元、质量问题违约金230,159.55元、质量问题损失350,000元);②本案本诉、反诉的全部诉讼费、保全费及其他全部费用均由原告承担。
该案法院于2023年7月21日作出判决:①被告(反诉原告)天津平高智能电气有限公司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反诉被告)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货款1,104,111.1元;②原告(反诉被告)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反诉原告)天津平高智能电气有限公司违约金60,000元;③驳回原告(反诉被告)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④驳回被告(反诉原告)天津平高智能电气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进展情况:该案双方已达成和解,已履行完毕。
7、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与佛山市盛晖智科电气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023)粤0605民初10041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佛山市盛晖智科电气有限公司
被告一: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二: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案件概述:2018午7月28日至2019午2月22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多份《购销合同》,由原告向银河公司供应电流表、电压表等产品,截至2019年4月被告尚欠原告货款50,915.39元。原告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判令:①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50,915.39元及逾期及违约金;②被告二承担连带责任;③诉讼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该案法院于2023年6月30日作出一审判决:①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50,915.39元及违约金;②被告二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进展情况:截至目前,该案已履行完毕,已结案。
8、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财盛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2024)川01民初350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成都财盛投资有限公司
第三人: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案件概述:2019 年 4 月 24 日,成都财盛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关于
提供连带担保责任的承诺函》,承诺:成都财盛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债务本金 9,201.24 万元及利息提供连带保证责任。鉴于成都财盛投资有限公司尚未履行
保证责任,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