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 天成 公告编号:临 2022—176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诉前调解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金额:105,159,438.41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案件处于诉前调解阶段,暂时无法判断该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5日,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与成都财盛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提起诉讼,具体情况如下:
1、诉讼当事人:
原告: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成都财盛投资有限公司
第三人: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2、原告的诉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对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占用原告的资金本金9,201.24万元及利息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利息计算标准为:以9,201.24万元为基数按照一年期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4.35%自2019年5月24日计算至2020年8月19日,以9,201.24万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贷款报价利率,即LPR利率自2020年8月20日计算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利息
暂计算至起诉之日为:13,147,038.41元);
(2)本案的案件受理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单保函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
3、主要事实与理由:
2019年4月22日,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关于解决资金占用与违规担保问题的承诺函》,确认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占用原告资金本金9,021.24万元,并承诺通过处置相关资产、合法贷款、转让股权等形式筹措资金、偿还债务,以解决原告资金占用问题。
2019年4月24日,成都财盛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关于提供连带担保责任的承诺函》,承诺:(1)成都财盛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债务本金9,201.24万元及利息提供连带保证责任;(2)如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未能按照《关于解决资金占用与违规担保问题的承诺函》履行清偿借款本息义务,成都财盛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清偿原告的债务本金9201.24万元及利息。
但是,截止目前,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仍未向公司偿还占用资金,成都财盛投资有限公司也未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2022年12月6日,公司收到成都中院发来的《先行调解告知书》,“((2022)川01民诉前调779号)公司诉成都财盛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法院已受理,为深化“诉源治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本着便捷解决纠纷的原则,对适宜调解的纠纷,法院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和《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调解前置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依法引导开展先行调解。”
三、诉讼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及相关风险提示
鉴于案件处于诉前调解阶段,暂时无法判断该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处理诉讼事宜,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