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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05 沪市 永鼎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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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鼎股份:永鼎股份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8

永鼎股份:永鼎股份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35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十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
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并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73,652,687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
币 60,000.00 万元(含本数),用于投资年产 20 万芯公里特种光纤项目、5G 承载网
光器件核心芯片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2021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
会 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并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鉴于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14,260,942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08,000.00 万元(含本数),用于投资年产 20 万芯公里特种光纤项目、5G 承载网核心光芯片、器件、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偿还银行借款。

  2022 年 3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
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并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对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23,316,813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500.00 万元(含本数),用于投资高端海缆陆缆及系统配套项目、5G 承载网核心光芯片、器件、模块、子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偿还银行借款。

  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
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 2020 年 6 月 17 日、2021 年 6 月
10 日、2021 年 6 月 29 日、2022 年 3 月 8 日、2022 年 5 月 21 日及 2022 年 6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二、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实施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一直积极推进各项相关工作。结合目前市场前景、行业竞争格局等因素,公司决定终止高端海缆陆缆及系统配套项目,同时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另一募投项目“5G承载网核心光芯片、器件、模块、子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中部分子项目公司已开始通过自有及自筹资金方式实施,因此公司原非公开股票方案已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故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将根据发展战略规划并结合未来项目建设需要,决定是否继续推进再融资项目。

    三、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根据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
公司终止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等相关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
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同意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是综合考虑多方面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实施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一直积极推进各项相关工作。结合目前市场前景、行业竞争格局等因素,公司决定终止高端海缆陆缆及系统配套项目,同时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另一募投项目“5G承载网核心光芯片、器件、模块、子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中部分子项目公司已开始通过自有及自筹资金方式实施,因此公司原非公开股票方案已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故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将根据发展战略规划并结合未来项目建设需要,决定是否继续推进再融资项目。董事会作出的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决定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四、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经营正常,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系公司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目前实际情况、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终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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