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14-003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发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 要 提 示
1、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特变电工”或“公司”)
配股方案经公司2013年7月28日召开的七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和2013年8
月16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3年10月29日以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2013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向股
东配售股份比例的议案》。本次配股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13年第151次会议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证
监许可[2014]15号文核准。
2、本次配股以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16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收市后特变电工股本总数2,635,559,840股为基数,按每
10股配2.2股的比例向股东配售,共计可配股份数量579,823,165股。采取网上定
价方式发行,配股代码“700089”,配股简称“特变配股”,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
行。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40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
3、本次配股的配股价格为6.90元/股。
4、本次配股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16日(T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特变电工全体股东配售。公司
第一大股东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和公司第二大股东新疆宏联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均承诺以现金全额认购本次配股方案中的可配股份。
5、本次配股结果将于2014年1月27日(T+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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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
6、如本次配股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
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
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7、根据上交所相关规定,本次配股缴款期(2014年1月17日至2014年1月
23日)及网上清算日(2014年1月24日),特变电工股票停止交易。
8、本发行公告仅对发行人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股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
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在做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2014年1
月14日(T-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特
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
关资料。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特变电工/公司/
指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保荐人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根据《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
本次发行/本次配股 指
书》,按照10:2.2比例向全体股东配股的行为
用人民币标明面值且仅供境内投资者以人民币
人民币普通股 指
进行买卖之股票
股权登记日(T日) 指 2014年1月16日
股权登记日上交所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
全体股东 指
的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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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大股东/特变集团 指 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大股东/新疆宏联 指 新疆宏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日 指 工作日/正常交易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股东认购配股,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
照精确算法原则处理。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
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
精确算法 指 于计算出不足1股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
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
(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