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编号:临2022-22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累计涉案金额:本次公告进展的两项案件累计涉案金额约为650.04万元及违约金、律师费、案件受理费等。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公告进展的两项案件尚未执行完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申请人”或“申请执行人”)
于 2022 年 3 月 5 日披露了《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的
公告》(临 2022-06)。目前部分案件有所进展,公告如下:
一、 公司与正量东方仲裁案(《破局 1950》)
因与北京正量东方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量东方”或“被申请人一”)、刘建(以下称“被申请人二”,与“被申请人一”合称“被申请人”)发生《电视剧<破局 1950>(暂名)联合投资合同》《履约担保书》纠纷,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详见公告“临 2022-06”)
北京仲裁委员会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开庭审理本案。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
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22)京仲裁字第 2073 号],裁决如下:
(一)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返还投资款 5,600,000 元;
(二)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暂计至 2022 年 1 月 10 日的迟延履行金
1,878,526.04 元,并继续向申请人支付以 5,600,000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15.2%
为标准、自 2022 年 1 月 11 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日止的迟延履行金;
(三)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40,000 元;
(四)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财产保全费用 11,457.26 元;
(五)被申请人二对本裁决上述第(一)至(四)项中被申请人一应支付的款项向申请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六)本案仲裁费 111,679.93 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100,511.94 元,由申请
人承担 11,167.99 元,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代其垫付的仲裁费100,511.94 元。
上述裁决各项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的款项,被申请人应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支付完毕。逾期支付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 公司与星座魔山诉讼案(《客家人》)
因与星座魔山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座魔山”或“被执行人”)发生《<客家人>版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纠纷,公司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公司胜诉并出具《民事判决书》[(2020)
京 0105 民初 21297 号)]。星座魔山未按判决内容偿还债务,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详见公告“临 2022-06”)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立案。经在全国网络查控系统和
北京高院网络财产查询系统中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足额可供执行的财产。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22)京 0105 执 8533 号],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公司将在发现星座魔山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三、 本次公告的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公告进展的两项案件尚未执行完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