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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信股份:博信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博信股份:博信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公司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二)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使用期限为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及子公
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

  (五)实施方式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具体投资品种、期限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资金不得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等高风险产品,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均须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以及大额可
转让存单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财务部将及时跟踪和分析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影响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等风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法务内审部负责审查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决定使用闲置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健全,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博信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博信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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