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083 股票简称:*ST 博信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
(草案)摘要
交易对方 名称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交易对方 王飞
现金增资之标的公司 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九月
上市公司声明
本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重组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重组报告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重组报告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备查文件的查阅方式为: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朱家湾街 8号姑苏软件园 B3 栋 16 层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会成员、全体监事会成员、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公司/本人将及时向参与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提供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本公司/本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本人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本人将暂停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4、如因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重组尚需履行相关决策程序。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重组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事项时,除重组报告书内容以及与重组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虑重组报告书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证券服务机构声明
为本次交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独立财务顾问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同意《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审阅,确认《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为本次交易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法律顾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已出具声明: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同意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并对所引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的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本次交易出具审计报告和审阅报告的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声明:
本所及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同意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1)第 470261 号》、备考审阅报告《中兴华阅字(2021)第 470005 号》相关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所及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审阅,确认《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前述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所及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
担连带赔偿责任。
为本次交易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已出具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资产评估师同意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评估说明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资产评估师审阅,确认《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前述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目 录
上市公司声明 ...... 1
交易对方声明 ...... 3
证券服务机构声明 ...... 4
目 录 ...... 6
释 义 ...... 7
重大事项提示 ...... 10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10
二、本次交易评估及作价情况...... 10
三、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1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11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11
六、过渡期及期间损益...... 12
七、业绩承诺及盈利预测补偿安排...... 12
八、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4
九、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仍满足上市条件...... 15
十、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 15
十一、本次交易相关方做出的重要承诺...... 16
十二、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24
十三、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及相关股份减持计划...... 27
十四、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的证券业务资格...... 28
重大风险提示 ...... 29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29
二、与上市公司相关的风险...... 31
三、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 32
四、其他风险...... 35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 36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与目的...... 36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 38
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39
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41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42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42
七、过渡期及期间损益...... 43
八、业绩承诺及盈利预测补偿安排...... 43
九、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44
释 义
在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词汇
本报告书摘要、重组报告 指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
书摘要 案)摘要
本报告书、重组报告书 指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
案)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 指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博信股份、
标的公司、标的企业、千 指 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
平机械
标的资产、交易标的、拟 指 千平机械 51%的股权
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 指 上市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新盾保以协议转让和现金增资
次重大资产购买 的方式取得千平机械 51%的股权。
苏州文化、上市公司控股 指 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
姑苏区国资办、上市公司 指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实际控制人
新盾保 指 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司
苏州晟隽 指 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烜卓发展 指 深圳前海烜卓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杭州千平 指 杭州千平机械有限公司,系千平机械全资子公司
中联重科 指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子公司
建设机械 指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达丰设备 指 达丰设备服务有限公司
华铁应急 指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绩丰物联 指 浙江绩丰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投租赁 指 杭州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河南矿起 指 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
《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 指 司与王飞、赵顺微关于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及
增资协议》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
《盈利承诺及补偿协议》 指 司与王飞关于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之盈利承诺及补偿协
议》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购买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法律意见书 指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及增资之法律意见书
《审计报告》 指 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书(中兴华审字
(2021)第 470261 号)
《备考审阅报告》 指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