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福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成都福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2年8月6日在东莞市科技大厦12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国真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公司5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中期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成都福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公司董事会成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因审计委员会中至少要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目前公司不具备条件,因此暂不设立审计委员会。
三、审议通过《关于购买广东福地科技总公司在成都房产》议案
公司将在适当的时机按广东福地科技总公司原购入价(396.3593万元)购买该公司在成都的房产(面积953.76平方米)。对于该议案,独立董事黄渝祥先生、尤建新先生认为有利于上市公司经营,可以购买。目前购房协议尚未签订,具体进展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外部监事津贴的议案》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外部监事津贴每人每月5000元。该议案还须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给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交通银行成都市分行申请贷款》议案
向交通银行成都市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壹仟壹佰壹拾肆万贰仟元整,期限一年,届满后用产品销售收入一次性偿还,用公司合法拥有的价值大约贰仟叁佰万元的机器设备做抵押。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广东发展银行东莞分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议案
公司向广东发展银行东莞分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和承兑业务,有效期三年。
特此公告
成都福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