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19-016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18年9月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8年9月25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实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尚未成立。
三、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因
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后,公司一直积极推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员工认购积极性高。2018年因受资管新规、A股二级市场持续下跌等不利因素影响,员工持股计划推进滞缓。2019年初以来,市场环境尽管有所改善,公司和相关金融机构积极推进,但仍无法在期限内完成必要的设立流程和手续。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员工的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终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四、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五、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9年3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终止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事宜由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综合考虑目前监管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后,经审慎研究作出的决定;
2、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的规定及《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