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071 证券简称:凤凰光学 公告编号:2018—031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收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下发的《关于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8]879号),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涉及的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进行了批复,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方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方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