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浙江富润 公告编号:2021-005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二级市场回购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225,386 股,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521,946,118 股的 2.92%。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于 1997 年 6 月 4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注册地为浙江省诸暨市浣东街道东祥路 19 号;公司经
营范围为信息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及产品销售,
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凭许可证经营)。
(二)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营业收入 3,129,137,093.00 2,766,960,706.03 1,927,233,695.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85,478,552.00 216,789,524.07 166,157,684.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70,804,546.22 166,462,097.51 91,903,929.48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842,310,700.09 2,361,998,830.87 2,300,674,633.38
总资产 4,762,245,590.57 4,147,498,627.84 3,604,815,845.44
主要财务指标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96 0.42 0.3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44 9.23 7.25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构成,分别是:董事长赵林中、副董事长傅国柱、
江有归,董事付海鹏、陈黎伟、王坚,独立董事曾俭华、葛劲夫、李生校。
2、监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构成,分别是:监事会主席骆丹君、监事徐航芳、
高静、职工监事赏冠军、蔡荥。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 3 人,分别是:联席总经理卢伯军、董事会秘书兼副
总经理张玉兰、财务总监王燕。
二、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
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其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
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225,386 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521,946,118 股的 2.92%。
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的 10%。本激励计划中涉及的任何一名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技术) 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58 人,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核心骨干(技术)人员。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
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具有聘
用或劳动关系。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以
下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股) 股票总数的比例 公告日股本总额的
比例
付海鹏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1,005,386 6.60% 0.19%
张玉兰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500,000 3.28% 0.10%
王 燕 财务总监 500,000 3.28% 0.10%
核心骨干(技术)人员(55 人) 13,220,000 86.83% 2.53%
合计(58 人) 15,225,386 100% 2.9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之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六、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公司回购股份均价的 50%,为每股 3.29 元,
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3.29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限制性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采取自主定价方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
随着市场竞争更加激烈的背景下,本次确定的激励对象中一部分激励对象是公司业务单元和管理工作的直接负责人,还有一部分激励对象是公司重要工作的承担者,对于公司的发展均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对未来激励权益的兑现公司设定了严格的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在激励权益份额分配上,亦坚持激励份额与贡献相对等的原则。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以较低的激励成本实现对这些核心人员的激励,可以真正提升激励对象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有效地统一激励对象和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从而推动激励目标的实现。
同时,近期二级市场波动较大,为保证激励的有效性,推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综合考虑激励力度、公司业绩状况、股份支付费用、员工出资成本等多种因素,最终选择限制性股票作为激励工具。就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确定方面,在制定严格的业绩考核指标基础上,确保激励的效果及有效调动激励对象的积极性,对激励对象考虑一定的折扣,授予价格采用自主定价方式。
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独立财务顾问将对本计划的可行性、相关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的合理性、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是否损害股东利益等情况发表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40%
日当日止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