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5 证券简称:万东医疗 公告编号:2020-013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5 月 2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本部(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 9 号院 3
号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
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62,216,63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8.9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
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宇峰先生主持,采取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并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任志林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62,216,636 100 0 0 0 0
2、 议案名称: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62,216,636 100 0 0 0 0
3、 议案名称: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62,216,636 100 0 0 0 0
4、 议案名称: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62,216,636 100 0 0 0 0
5、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62,216,636 100 0 0 0 0
6、 议案名称: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62,216,636 100 0 0 0 0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62,216,636 100 0 0 0 0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持股 5%以上普通 254,489,678 100 0 0 0 0
股股东
持股 1%-5% 普通 0 0 0 0 0 0
股股东
持股 1%以下普通 7,726,958 100 0 0 0 0
股股东
其中:市值 50 万 6,872 100 0 0 0 0
以下普通股股东
市值50万以上普 7,720,086 100 0 0 0 0
通股股东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4 2019 年年度利润 7,626,053 100 0 0 0 0
分配预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
5 有资金进行现金 7,626,053 100 0 0 0 0
管理的议案
7 关于续聘会计师 7,626,053 100 0 0 0 0
事务所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大会听取了《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贵阳、韩光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做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五、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