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 公告编号:2019-057
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简述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2016年8月12日,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保利房地产(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
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2016年8月26日,公司2016
年第9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
案》,确定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2016年9月1日,本次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数量为12978.3018万份,行权价格为8.72元。公司已于
2016年9月6日完成股票期权授予登记。
(二)历次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情况(单位:万份、元/
股)
行权日期、 行权/ 行权/ 调整前 调整后
审议时间和 调整前 调整后 价格 价格 调整原因
审议会议 数量 数量
朱铭新工作调动,陈健兰、陈可耀、
2017年4月14日, 雷虹、李晓明、廖璐琼、彭少春、
第五届董事会 12978.3018 12679.1653 - - 汪蓉、张金辉、赵汪金、钟仪、左
第十次会议 建民、代秀宇等12人离职,李小静、
牛芳河、陶济光等3人退休,激励
对象由682名调整为666名。
2017年6月22日, 公司2016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红
2017年第4次 - - 8.72 8.41 利3.15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
临时董事会
余英、付明君、王竹君、李洁、王
天昀、熊亚、侯亮、邱文龙、孙渊、
梁萦、冯锐樟、陈哲、赵永华、加
2018年4月14日, 伟、赵倩、游年强、戴鸣、赵翔、
第五届董事 12679.1653 12081.8962 - - 李玲英、陈治、唐红艳、靳帆、王
第十八次会议 德平、盛凯、赵波、梁瑞林、杨柏
坚、曹冬等28人离职,潘飞1人除
名,秦选民、营晓燕、刘凤、黄石
腾等4人退休,激励对象由666名
调整为633名。
2018年7月12日, 公司2017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红
2018年第7次 - - 8.41 8.01 利4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
临时董事会
马剑、罗琳、陈颂华、贺龙松、张
人天、范昕、陈翔宇、王丽丽、侯
12081.8962 11849.0114 - - 雪丽、董长海、梅娜、司荣苏、李
国华等13人离职,卢瑾、张宏芸等
2018年9月1日, 2人退休,激励对象由633名调整
2018年第10次 为618名。
临时董事会 2017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的
16名激励对象仅按80%的比例计算
11849.0114 11827.1472 - - 其本期生效的可行权数量;考核结
果为不合格的1名激励对象丧失行
权资格,需调减相应股份。
584名激励对象首个行权期第一次
2018年9月11日 11827.1472 8444.8108 - - 行权,公司以定向发行的方式发行
股票3382.3364万股,每股行权价
格8.01元。
73名激励对象首个行权期第二次行
2018年12月17 8444.8108 8168.3435 - - 权,公司以定向发行的方式发行股
日 票276.4673万股,每股行权价格
8.01元。
王健、缪国鹏、李晶、张传英等4
人工作调动,孙秀丽退休,吴钢、
2019年4月12日 8168.3435 7994.1517 - - 许昌芸、姜冰、聂明元、邵仁德、
沈婉芝等6人离职,激励对象将由
618名调整为607名。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截至2018年12月
31日公司实际总股本11,895,029,09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
(含税),且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已于2019年5月28日实施完
毕。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关于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2019年6月21日,公司2019年第9次临时董事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作出调整,具体方法如下:
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根据公式计算得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P=8.01-0.50=7.51元。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9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