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24-029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8 元(含税)。不转股,不送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5,269,461,358.35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8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8,000,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240,000,000 元(含税),占 2023 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42.42%。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监事会意见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