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山东钢铁 证券代码:600022 编号:2017-046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2月21日,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为了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公司拟对下述总计6000万
元确实无法收回的资产进行核销。
本次核销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款。
1998年、2000年公司分两次投资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原山东证券有限责任公司)6000万元,天同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因经营不善,2008年1月15日进入破产清算程序,2015
年2月13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结天同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程序。
二、审议程序
本次核销坏账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核销坏账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核销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无法收回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6000万元已确
定无法收回,且已计提全额的减值准备,故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核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核销依据充分,真实、合理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核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核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在以前年度已对上述坏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坏账核销后不会对公司当期净损益产生影响,同意此次核销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山东钢铁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二)山东钢铁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核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