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济南钢铁 证券代码:600022 编号:2012-003
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换股吸收合并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收购请求权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钢铁”或“本公司”)
2011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
司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给予收购选择权股权登记日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除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钢集团”)及其关
联企业以外的全体股东(以下简称“全体股东”)就其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可根据本次公告的程序享有收购选择权。本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已于
2011 年 12 月 3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核准,本公司将通过系统申报方式向全体股东提供收购请求权
申报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
●2012 年 2 月 6 日(本公告日前一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的收
盘价为 3.47 元/股,收购请求权的行权价格为 3.44 元/股,申报行使
收购请求权的股东将以 3.44 元/股的行权价格获得现金对价,该等股
东所获得的现金对价根据规定将按出售股份扣除相关税费,若投资者
1
行使现金选择权,将可能导致一定亏损,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详情,应阅读本公司在《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换股
吸收合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重组报
告书”)全文或摘要。
●收购请求权股权登记日:2012 年 2 月 8 日。
●申报主体: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是指于现金选择权股权
登记日(2012 年 2 月 8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且在申报日(2012 年
2 月 9 日、2012 年 2 月 10 日、2012 年 2 月 13 日)履行有效申报程
序的本公司股东。
●申报时间:2012 年 2 月 9 日、2012 年 2 月 10 日、2012 年 2
月 13 日三个工作日的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00-3:00,在此期
间公司股票停牌。
●申报代码:706017
●申报简称:济钢现金
●申报方向:申报卖出;“申报买入”为无效申报。申报有效期
内,当天可以撤单,次日开始不得撤回。
●本公告仅对收购请求权相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投资者申
报行使收购请求权的建议。
一、股东收购选择权申报基本情况
1、有权股东
有权行使收购请求权的股东(以下简称“有权股东”)系指除山钢
集团及其关联企业以外的、于收购请求权股权登记日收市时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除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外的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同
2
时在申报日成功履行有效申报程序,非有权股东的申报无效。
2、本公司有权股东收购请求权的申报时间为 2012 年 2 月 9 日至
2012 年 2 月 13 日连续三个工作日,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00
-3:00,在此期间公司股票停牌。
3、申报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申报,本公司
不提供现场申报方式。
4、申报代码:706017。
5、申报简称:“济钢现金”。
6、申报方向:申报卖出。
7、收购价格:3.44 元/股。
8、申报数量:
(1) 于申报日,有权股东可以全部或部分申报收购请求权。
(2) 本公司有权股东申报收购请求权股份数量的上限为该股东
账户中持有的未被冻结、质押的股份数量。
(3) 若已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的股份被司法冻结、设定质押或
第三方权利、被司法强制扣划的,则该部分股份的收购请求权申报自
司法冻结、设定质押或第三方权利、被司法强制扣划发生时无效。
(4) 同一股票账户在申报有效期内可多次申报,有效申报数量
为各次申报卖出数量之和,但不超过申报数量上限。
(5) 股份保管:有效申报的股份将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予以
临时保管。股份在临时保管期间,股东不得再行转让该部分股份。
9、收购选择权的提供方为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
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3
二、注意事项
1、申报方向只能是申报卖出,申报买入无效;申报有效期内,
当天可以撤单,次日开始不得撤回。
2、有权股东申报前应与质权人或司法机关协商解除质押或司法
冻结;清算时仍存在质押或司法冻结的股份,其收购请求权申报属于
无效申报。
3、对于同一账户中的股份,有权股东可部分申报卖出。
4、股份保管:有效申报的股份将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予以临
时保管。股份在临时保管期间,股东不得再行转让该部分股份。
三、现金选择权实施时间安排
2012 年 2 月 7 日 本公司刊登收购请求权实施公告
收购请求权股权登记日(公告日后第一个工作
2012 年 2 月 8 日
日)
2012 年 2 月 9 日 现金选择权实施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刊登日
2012 年 2 月 9 日
收购请求权申报期间,本公司股票停牌
-2012 年 2 月 13 日
2012 年 2 月 13 日 本公司刊登收购请求权实施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012 年 2 月 15 日 本公司刊登收购请求权申报结果公告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员:陈剑、李丽
联系电话:0531-88866684
4
五、后续事宜
1、本次申报有效期满后,本公司将另行发布申报结果公告,请
投资者关注资金到账日。
2、若申报结果显示,公司股份分布符合上市条件,则本公司股
票将刊登“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公告”,当日恢复交易。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1 年 5 月 18 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提供收购请求权的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山东
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股票账户。
特此公告。
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二月六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