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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20: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公司所持河南中宇交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声明

公告日期:2021-02-23

600020: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公司所持河南中宇交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声明 PDF查看PDF原文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转让公司所持河南中宇交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声明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将提交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转让公司所持河南中宇交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经审阅并就该关联交易事项与公司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我们认为:

  1、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将所持中宇公司 60%的股权整体转让给河南高速公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转让总金额合计人民币 2961.558 万元。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交易作价以具有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华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20】第 11150号),并经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备案确认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定价公允。

  2、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配置,降低管理成本,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赵虎林、李华杰、宋公利、康卓
                                                  2021 年 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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