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10-049
债券代码:126007 债券简称:07 日照债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2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
传真的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
料。2010年12月24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2人,实际参会董
事12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12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日照
岚山万盛港业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东签署股权收购协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以经日照市财政局最终确认的、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0年3月31日)日照岚山万盛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股东权益评估值为基
础,分别以不高于13,059.81万元和3,436.79万元的价格收购日照德兴国际贸易
有限公司和祥和国际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万盛公司19%和5%的股权,并与其签署《股
权收购协议》。
二、 12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在兴业银行麦岛支行开立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
三、 12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与
与日照昱桥铁矿石装卸有限公司合作经营港口作业费的议案》。2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在充分考虑本公司与下属日照昱桥铁矿石装卸有
限公司合作经营铁矿石业务的实际情况,将经日照港矿石码头装卸作业(石臼港
区东10#、11#码头)的合作经营费单价调整为人民币6.76元/吨;将经日照港大
宗散杂货通用码头(石臼港区东1#、2#、6#~9#码头和西11#~15#码头)装卸作
业的合作经营费调整为人民币7.94元/吨。公司将根据实际完成货物吞吐量情况
收取合作经营费并作为本公司收入。
四、 12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日
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减少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方便为公司内部全资
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快捷、优质的物资供应,公司董事会同意成立物资供应分公司,
并向日照市国税局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
五、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东
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
由于此议案涉及事项构成了本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关
联董事杜传志、蔡中堂、尚金瑞、臧东生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因此,实际参
加表决的董事总有效票数应为8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12月25日发布的《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
告》(临2010-050)。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3
附: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与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该议
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
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议案构成了公司与控
股股东-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
易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金额的确定符合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上述关联交
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佘廉 宋海良 杨雄 朱慈蕴
201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