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19-019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2018年末总股本45,585,032,648股为基数(最终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数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909.52万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74,504.95万元,净利润308,116.82万元,计提10%法定盈余后,2018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277,305.14万元。
充分考虑公司的盈利情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合理回报的需求,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以2018年末总股本45,585,032,648股为基数(最终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
登记的股份数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
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909.52万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
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说明
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净利润 计提法定盈 当年实现的 利润分配方案
余公积 可分配利润
2016 25,211.24 0 -164,069.86 10股转增4股,未进行现金分红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合
2017 214,187.21 5,011.73 45,105.61
计派发红利22,792.51万元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合
2018 308,116.82 30,811.68 277,305.14
计派发红利31,909.52万元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
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
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2018年度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占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1.51%,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的30%为32,241.075万元,公司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
54,702.03万元(含税),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及资本性投入资金需求的同时,努力兼顾了
中小投资者对于现金回报的需求。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拟派发的现金红利未达到上交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中“公司年度内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不低于30%”的规定,原因在于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相对紧张,偿债压力大,直接融资成本高,大比例现金分红将增加公司的资金压力,增加公司财务成本。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的需要,拟派发的现金红利未达到上交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中“公司年度内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不低于30%”的规定,原因在于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相对紧张,偿债压力大,直接融资成本高,大比例现金分红将增加公司的资金压力,增加公司财务成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维护公司股东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六、风险提示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被股东大会否决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