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达新材”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2,237.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1341 号)。
经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 2,237.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适用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 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 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 号),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9 号),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
本次发行价格 36.58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2 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38.33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2
日(T-4 日)发布的“C22 造纸和纸制品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21.55 倍,超出幅度约为 77.87%;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25.57 倍,超出幅度约为 49.90%,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42.78 元/股(不含 42.78 元/股)的配售
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42.78 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 700 万股(不含 70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42.78 元/股、申购数量等于 700 万股
且申购时间同为 2023 年 8 月 2 日 14:39:08:842 的配售对象中,按照深交所网下
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 22 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 81 个配售对象,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47,79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 4,751,800 万股的 1.0057%。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4)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6.58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
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中信建投基金-共赢 9 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共赢 9 号资管计划”)。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共赢 9 号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41.006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83%。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335.55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5.00%,最
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41.006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83%。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294.5440 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3 年 8 月 8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3 年 8 月 8 日
(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5)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6)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T+2 日)
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
资金账户在 2023 年 8 月 10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
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7)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共赢 9 号资管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8)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9)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网下申购或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2、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
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 2023 年 7 月 31 日(T-6 日)
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 ; 证 券 日 报 网 , 网 址 www.zqrb.cn 和 经 济 参 考 网 , 网 址
www.jjckb.cn)上的《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4、本次发行价格为 36.58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8.7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5.1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8.3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3.5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恒达新材
属于造纸和纸制品业(C22),截至 2023 年 8 月 2 日(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
司发布的最近一个月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1.55 倍。
截至 2023 年 8 月 2 日(T-4 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T-4 日股 2022 年 2022 年 对应的静态 对应的静态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票收盘 扣非前 扣非后 市盈率-扣 市盈率-扣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