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97 证券简称:溯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地址、经营范围
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地址、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4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1 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3.27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3,228.2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4,796.73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431.54 万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注册资本由 7,503 万元变更为 10,004 万元,总股本
由 7,503 万股变更为 10,004 万股。
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序实施与投产的实际情况,公司增加经营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 899 号”,增加经营范围“模具设计、制造、维修;机械加工及设计;塑料制品设计、生产、加工”。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 2023 年 6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现拟将《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 案)”》)名称变更为《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并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 第三条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1 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2,501 万股,于【】年【】月【】日在深圳 股 2,501 万股,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五条 公司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港宁路 18 第五条 公司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港宁路 18
号,400026。 号,400026。
2 公司经营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 899 号,
400026。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
产、销售:汽车零部件(不含发动机),摩 产、销售:汽车零部件(不含发动机),摩
托车零部件(不含发动机),塑料制品;汽 托车零部件(不含发动机),塑料制品;汽
车零部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车零部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机电 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机电
3 产品(不含汽车);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 产品(不含汽车);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
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 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
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除外);模具设计、制造、维修;机械加工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及设计;塑料制品设计、生产、加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行使下列职权: 行使下列职权:
4 …… ……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 ……
第五十二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依本章程的 第五十二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依本章程的
规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 规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
5 秘书将予以配合。 秘书将予以配合。董事会将提供股权登记日
的股东名册。
第七十九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 第七十九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
议通过: 议通过:
6 …… ……
(五)股权激励计划; (五)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 ……
第八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 第八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
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 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
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
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 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
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并报送证券 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并报送证券
监管部门。 监管部门。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
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 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 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法》
7 权股份的股东等主体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 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
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 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 36 个月内
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 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
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 1%以上有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等
主体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
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
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
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
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
8 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事长 1 人,副董事长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并
遵守本章程相关规定……
第一百一十五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 第一百一十五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
9 长 1 人…… 长按需设置……
第一百三十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 第一百三十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
10 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 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
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第一百四十四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 第一百四十四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
11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签署
书面确认意见。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券相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聘用取得符合《证券
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 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
12 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 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
业务,聘期 1 年,可以续聘。 聘期 1 年,可以续聘。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修订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由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此外,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