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有关规定,现将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132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2,844,9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40.13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916,765,837.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99,589,223.65 元(不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7,176,613.35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16,765,837.00 元,扣除券商剩余应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 80,260,031.38 元后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836,505,805.62 元已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全部到账。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验字[2022]2100059049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836,505,805.62
减:报告期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304,707,121.23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8,027,062.60
归还银行贷款 96,680,058.63
项 目 金 额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80,0061.73
减: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400,000,000.00
加: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3,840,605.62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136,439,351.7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2022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中国银行广州黄埔大道西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及保荐机构华兴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金 额
中国银行广州黄埔大道西支行 636676247916 已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销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391190100100150649 393,515.4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 120906828510205 81,484,819.22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金 额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 77900188000225313 52,852,343.6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82210078801100002009 1,708,673.41
合 计 136,439,351.7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变更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调整了内部投资结构。具体的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按具体项目)如下:
一、智慧城市行业应用平台升级项目项目
1、变更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智慧城市行业应用平台升级项目”原计划通过租赁房产的方式实施,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增长,产品线不断丰富,公司员工总数不断增长,研发人员数量不断增长,办公需求不断增加,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场地的合理性,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的满足公司营销系统升级项目商务展示等相关需求,通过自有场地实施募投项目更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同时结合公司未来的经营战略需要,经审慎考虑,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了调整。
2、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募投项目“智慧城市行业应用平台升级项目”的实施地点,同步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和内部投资结构。该议案已经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变
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二、AIoT 基础平台开发项目项目
1、变更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AIoT 基础平台开发项目”原计划通过租赁房产的方式实施,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增长,产品线不断丰富,公司员工总数不断增长,研发人员数量不断增长,办公需求不断增加,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场地的合理性,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的满足公司营销系统升级项目商务展示等相关需求,通过自有场地实施募投项目更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同时结合公司未来的经营战略需要,经审慎考虑,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了调整。
2、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募投项目“AIoT 基础平台开发项目”的实施地点,同步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和内部投资结构。该议案已经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变
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三、营销系统升级项目项目
1、变更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营销系统升级项目”原计划通过租赁房产的方式实施,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增长,产品线不断丰富,公司员工总数不断增长,研发人员数量不断增长,办公需求不断增加,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场地的合理性,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的满足公司营销系统升级项目商务展示等相关需求,通过自有场地实施募投项目更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同时结合公司未来的经营战略需要,经审慎考虑,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了调整。
2、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募投项目“营销系统升级项目”的实施地点,同步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和内部投资结构。该议
案已经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变
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7,176,613.35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后),其中募投项目资金256,323,5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0.00元,超募资金360,853,113.35元。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2022年12月,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