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72 证券简称:科净源 公告编号:2023-018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葛敬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9 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9 月 22 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9月 22日
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9 月 22 日 9:15-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 158 号慧科大厦 6 层公司
会议室。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1 人,
代表股份 36,153,1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72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8 人,代表股份 36,140,3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704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3 人,代表股份 1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7%。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5 人,代
表股份 3,920,7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17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2 人,代表股份 3,907,9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99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代表共计 3人,代表股份 12,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7%。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6,140,3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646%;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5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07,9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35%;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6,140,3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646%;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5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07,9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35%;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总数的 0.32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6,140,3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646%;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5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07,9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35%;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6,140,3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646%;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5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07,9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35%;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6,140,3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646%;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5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07,9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35%;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6,140,3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646%;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5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07,9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35%;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6,140,3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646%;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5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07,9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35%;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6,140,3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646%;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5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07,9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35%;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6,140,3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646%;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5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07,9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35%;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6,140,3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646%;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5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07,9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35%;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