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72 证券简称:科净源 公告编号:2023-014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净源”)于 2023 年9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8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05 号)同意,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142,858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71,428,610.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42,637,433.7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28,791,176.23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8 月
7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3]第 17-00008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的要求,将上述
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并结合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以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北京科净源总部基地项目 39,814.24 26,879.12
2 深州生态环保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8,608.01 6,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78,422.25 62,879.12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628,791,176.23 元。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6,203.45 万元及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
用 629.33 万元,置换资金总额 6,832.78 万元。除上述置换资金以外,截至 2023
年 8 月 7 日,累计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0 元。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及其必要性
由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资金需要逐步投入,因而导致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随着公司生产经营的不断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800.00 万元(含本
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
按现行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45%测算,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最高可节约财务费用 648.60 万元/年。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时,公司及时将借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6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8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6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8,80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8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8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资金运作,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审议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 12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人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