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华电子”、“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60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458号文予以注册。
经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东吴证券”)协商决定,本次发行数量为2,605.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适用于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号),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9号),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 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拟申购价格高于40.03元/股(不含40.03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40.03元/股,申购数量小于800万股(不含800万股)的
配售对象全部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86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数量合计55,27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5,520,350万股的1.0012%。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2.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综合考虑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2.60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3年5月12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3年5月12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32.60元/股,本次发
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30.25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
4.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5. 本次发行价格32.60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39.3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32.2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52.4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42.9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 本次发行价格为32.60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
合理性。
(1)按照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相关规定,公司所属行业为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截至2023年5月8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62.67倍。
本次发行价格32.6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52.45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3年5月8日(T-4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62.67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截至2023年5月8日(T-4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T-4日股票 2022年 2022年 2022年扣非 2022年扣非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收盘价 扣非前 扣非后EPS 前静态市盈 后静态市盈
(元/股) EPS (元/股) 率(倍) 率(倍)
(元/股)
300253.SZ 卫宁健康 11.77 0.0505 0.0555 233.07 212.07
688246.SH 嘉和美康 42.45 0.4934 0.3904 86.04 108.73
300290.SZ 荣科科技 4.88 -0.3516 -0.4437 - -
300078.SZ 思创医惠 5.22 -1.0205 -1.0424 - -
836888.NQ 来邦科技 - 0.3858 0.3282 - -
算术平均值(剔除异常值后) 86.04 108.73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2023年5月8日(T-4日)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2年扣非前/后EPS=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注3:招股书里选用的同行业可比公司为荣科科技(300290.SZ)、来邦科技(836888.NQ)和思创医惠(300078.SZ),来邦科技为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成交不活跃,因此未纳入可比公司市盈率算术平均值计算范围;
注4:市盈率均值计算剔除了负值(荣科科技、思创医惠)和极值(卫宁健康)。
相较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公司具备如下竞争优势:
(1)研发优势
公司以研发驱动发展,坚持自主创新,分别在淄博、北京、深圳、青岛设立研发中心,公司拥有研发人员180名,占总员工数的比例超过30%,研发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超过70%。公司形成了以基础研发平台、医疗产品线、测试中心交叉研发的较为完善的研发体系,在全国多地设立了研发中心,能够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公司与政府及多所知名高校建立了密切合作,联合打造科研实践基地及通信实验室,为深度利用现有技术及进一步探索前沿技术打下夯实基础。公司凭借长期的技术、经验积累及高效的研发体系,能够实现在技术研发的不断革新及业务经营的持续发展。
(2)技术及产品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即专注于医院智能通讯交互系统的研发,坚持以技术创新推动产品发展。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共拥有专利142项,其中发明专利32项、实用新型专利43项、外观设计专利67项。公司高带宽两线制组网技术、组件化医护通讯控制台技术、mangoRTC音视频通讯平台技术等核心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奠定了公司在病房智能通讯交互系统领域的技术领先地位。在公司先进技术的支持下,公司产品表现出卓越的功能与性能,受到市场的普遍认可,公司及产品也因此多次获得荣誉奖项。公司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除已量产的核心技术外,公司也正对多项行业前沿技术进行积极研究,力求进一步巩固自身技术优势并在其它应用场景中取得突破。
(3)全产业链优势
公司持续深耕病房智能通讯交互系统领域,坚持“软硬一体化”发展思路,将需求的深度挖掘与满足贯穿于产品的全产业链环节。公司对于自主研发形成的核心技术与科研成果,具备完整的“理念—技术—产品—服务—迭代”的产业化转化能力。与同行业其他公司相比,在软件平台、硬件产品、运营管理、生产制
造各个层面,公司均可以为客户提供更完备的服务支撑,在需求响应中不断迭代优化产品形态,从而更加全面地满足终端用户在功能使用、基建落地、管理运维、信息安全等层面的综合管理需求。
(4)客户资源与品牌优势
公司在不断发展与壮大的过程中,持续深耕病房智能通讯交互领域,累计服务约9,500家医院,其中包含多家知名大型三甲医院。此外,公司通过参与医疗机构建设项目,积累了近2,000家医院建设集成商合作伙伴,公司将产品与集成商工程深度融合,与医院建设集成商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相比同行业其他企业,公司拥有更丰富的案例经验,更加贴近用户并满足其实际需求。公司在产品研发进程中总结归纳行业的需求与痛点,并通过丰富的客户经验促进产品优化迭代。同时,公司借助成功案例不断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在行业内树立了优良的品牌口碑。
(5)销售与服务优势
公司拥有一支结构稳定、经验丰富的销售与服务团队,核心业务骨干行业从业经验平均超过10年。公司销售网络可以覆盖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销售与服务团队以片区为单位,可灵活调配;深入用户现场,了解用户的实时需求并及时反馈。公司以客户满意为中心,将服务贯穿到每一个环节,从而保证客户良好的售后服务体验。
综上所述,发行人在研发、技术、产品、产业链、客户资源、品牌、销售与服务等方面优势突出。因此,本次发行定价具有一定合理性。
本次发行价格32.60元/股对应发行人2022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52.45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3年5月8日(T-4日)发布的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