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0 证券简称:鑫宏业 公告编号:2023-020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以通讯知方式送达公
司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上午 8:30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应到会董事 7 人,实际到会董事 7 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卜晓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本议案详情见公司今日刊登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709.8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红利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854.93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考虑到公司整体营运规划所需,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36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