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9 证券简称:万得凯 公告编号:2023-025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6,000 万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
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
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0,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6.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
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5.4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
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2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
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6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030 钟兴富
2 03*****925 陈方仁
3 03*****144 陈金勇
4 03*****481 汪桂苹
5 03*****516 汪素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22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6 月 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企业/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玉环市龙溪镇东港村渔业万得凯股份
咨询联系人:黄曼、应巧
咨询电话:0576-87498555
传真电话:0576-87491665
特此公告。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