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7 证券简称:美利信 公告编号:2023-013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利信”)于 2023年 6 月 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合计不超过 6.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3〕418 号)《关于同意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 5,300.00 万股,本次发行价格
为 32.3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71,402.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3,685.94 万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57,716.06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4 月 18 日全部到位,其中超募资金为 75,704.3832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4 月 18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3〕8-1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 募集资金 建设期 项目备案 环评审批
号 总投资 投资金额 情况 情况
重庆美利信研发中 2102-500113- 渝 ( 巴 ) 环
1 心建设项目 7,716.63 7,716.63 2 年 04-01-484740 准 [2021]031
号
新能源汽车系统、 渝 ( 巴 ) 环
2 5G 通信零配件及 35,443.44 35,443.44 2 年 2102-500113- 准 [2021]032
模具生产线建设 04-01-937268 号
项目
3 新能源汽车零配件 23,851.61 23,851.61 3 年 2102-420690- 襄 高 环 批 环
扩产项目 89-01-797130 [2021]23 号
4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 - -
合计 82,011.68 82,011.68 - -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具有明确用途的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6.5 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期限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及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对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进展和执行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具有明确用途的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6.5 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