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5 证券简称:朗坤环境 公告编号:2024-082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 年 5 月 10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5.6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可转让大额存单除外)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的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产品的购买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事宜,授权时限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一、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情况
近日,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1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 交通银行深圳龙岗支行 443066199013009404948
有限公司
2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 徽商银行深圳龙岗支行 262028099741000002
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结算,不会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备查文件
1、交通银行深圳龙岗支行、徽商银行深圳龙岗支行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