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2 证券简称:华如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7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7 月 20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20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7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14 号楼君正大厦 B
座 4 层公司大会议室。
5、召集人: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6、主持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李杰。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7 人,代表股份 77,525,3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0031%。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71,680,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308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5,844,8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4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4 人,代表股份 11,615,35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42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 7 人,代表股份 5,770,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475%。通过网络
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5,844,8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945%。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7,525,2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1,615,2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7,516,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82%;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 9,0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1,606,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12%;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9,0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9%。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7,525,2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1,615,2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4.01、选举非独立董事韩超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74,368,151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5.927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8,458,151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2.8187%。
表决结果:韩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2、选举非独立董事张柯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74,368,151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5.927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8,458,151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2.8187%。
表决结果:张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3、选举非独立董事刘建湘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74,368,151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5.927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8,458,151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2.8187%。
表决结果:刘建湘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4、选举非独立董事胡明昱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74,368,151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5.927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8,458,151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2.8187%。
表决结果:胡明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5.01 选举独立董事尹志强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74,376,201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5.937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8,466,201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2.8880%。
表决结果:尹志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2 选举独立董事赵雪媛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74,376,201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5.937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8,466,201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2.8880%。
表决结果:赵雪媛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王朦、贾宇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