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77 证券简称:新天地 公告编号:2024-022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长葛市魏武路南段东侧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天地”)第五届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建中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新
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具体出席情况如下表所示:
出席现场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人数 2人
会议的情况 所持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48,500,000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74.2352%
通过网络投票 通过网络投票参与会议的股东人数 3人
参与会议的情况 所持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8,900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0.0044%
中小股东出席 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出席人数 3人
会议情况 所持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8,900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0.0044%
注:中小股东为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以
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8,50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4.7191%;反对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5.28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8,50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4.7191%;反对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5.28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8,50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4.7191%;反对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5.28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8,50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4.7191%;反对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5.28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8,50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4.7191%;反对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5.28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2023年薪酬的确定及2024年薪酬方案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8,50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4.7191%;反对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5.28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8,50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4.7191%;反对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5.28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8,50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4.7191%;反对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5.28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8,50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4.7191%;反对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5.28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8,50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4.7191%;反对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5.28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谢建中、刘宏民、张芦苇、刘万民、张丙刚、刘超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01 选举谢建中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148,500,00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谢建中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2 选举刘宏民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148,500,00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刘宏民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3 选举张芦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148,500,001票,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票,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12%。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张芦苇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4 选举刘万民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148,500,001票,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