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地”、“发行人”或“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截至2022年11月1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医药制造业(C27)”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4.11倍。本次发行价格27.0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1.81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2年11月1日(T-4日)发布的“医药制造业(C27)”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超出幅度为31.92%。
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3,36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2〕1911号)。
经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决定,本次发行数量33,36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1%,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网上、网下发行将于2022年11月7日(T日)分别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实施。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根据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新天地
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截至 2022 年 11 月 1 日(T-4 日),中证指数
有限公司发布的“医药制造业(C27)”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4.11 倍。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拟申购价格高于33.00元/股(不含33.00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33.00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1,100万股(不含1,1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33.00元/股,申购数量等于1,100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2022年11月1日(T-4日)14:05:53:927的配售对象中,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往前排列予以剔除。
以上过程共剔除82个配售对象,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73,62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7,339,270万股的1.0031%。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4、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发行人基本面、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7.00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2 年 11 月 7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2 年 11 月 7 日
(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5、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 27.00 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
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6、本次发行价格不高于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1,668,000 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7、本次发行价格为 27.00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23.8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3.4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1.8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1.3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本次发行价格为 27.00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27 医药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27 医药制造业”最近一个
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24.11 倍(截至 2022 年 11 月 1 日,T-4 日),请投资者决策
时参考。
本次发行价格 27.0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31.81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2 年 11 月 1 日(T-4 日)发布的“医药制造业(C27)”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
市盈率,超出幅度为 31.92%,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 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 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截至 2022 年 11 月 1 日(T-4 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T-4 日收盘价 2021 年扣非 2021年扣非 2021 年扣 2021 年扣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2 年 11 月 前 EPS(元/ 后 EPS(元/ 非前市盈 非后市盈
1 日,人民币) 股) 股) 率 率
000739.SZ 普洛药业 21.60 0.8108 0.7069 26.64 30.56
300636.SZ 同和药业 16.70 0.2316 0.2261 72.09 73.85
300497.SZ 富祥药业 12.50 0.0888 0.1935 140.79 64.59
300702.SZ 天宇股份 23.87 0.5882 0.4621 40.58 51.66
平均值 46.44 55.16
资料来源:WIND 数据,截至 2022 年 11 月 1 日(T-4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1 年扣非前市盈率平均值不包含极值富祥药业;
注 3:2021 年扣非前/后 EPS=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 日总股本。
本次发行价格 27.0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31.81 倍,低于可比上市公司静态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 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 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 276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5,707个,约占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配售对象总数 的73.88%;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5,307,270万股,约占剔除无效报价后申购总量 的72.31%,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2,225.04倍。
(4)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 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5)《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58,495.15万元,本次发行价格27.00元/股对应融资规模为90,072.00万元,高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6)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有效认购倍数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7)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9、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58,495.15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27.00元/股计算,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90,07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515.42万元(不含增值税,含印花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81,556.58万元。
10、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