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5 证券简称:华新环保 公告编号:2024-057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
次会议的通知期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6 名,实际参会董事 6 名。会议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张军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选举张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规范董事会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的具体成员,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任期三年。
各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
委员:张军、王建明、张喜林
主任委员:张军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周霞、余大洪、张玉林
主任委员:周霞
(3)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委员:张军、余大洪、周霞
主任委员:余大洪
(4)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王建明、周霞、余大洪
主任委员:周霞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建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任期三年。
该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喜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任期三年。
该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林耀武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任期三年。
该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时权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
止,任期三年。
该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时权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任期三年。
该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仝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1-8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 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