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星科技”、“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520号文同意注册。《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中证网 ,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 证券日报网 ,www.zqrb.cn;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并置备于发行人、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次发行股票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本次发行数量为 2,000 万股,其中,网上发行 2,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2、本次发行价格为 31.48 元/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 2023 年 5 月 15 日(T
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
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30.35 倍(截至 2023 年 5 月 10 日)。本次发行价格 31.48 元/
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2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30.33倍,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截至 2023年 5月 10 日)。
3、投资者在2023年5月15日(T日)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上发行申购日为 2023年 5月 15日(T日),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
13:00-15:00。
4、网上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5、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 2023 年 5 月 17 日(T+2 日)公告
的《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3年 5月 1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7、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承诺,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事项。
本次发行股票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数量为 2,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
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元
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
发行方式 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
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发行价格 31.48 元/股
2023 年 5 月 15 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
证券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 2023 年 5 月 11 日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均持有深圳市
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
发行对象 并且符合《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
则》(深证上[2018]279 号)的规定。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
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
有市值。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
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 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
创业板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股包销
发行日期 T日(网上申购日为 2023 年 5月 15日)
发行人联系地址 浙江省新昌县新昌大道东路 889号
发行人联系电话 0575-86516318
保荐人(主承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25 号国信金融大厦
商)联系地址
保荐人(主承销 0755-22940052
商)联系电话
发行人: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5 月 11 日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之盖章页)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5 11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之盖章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023 5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