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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博医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01

泓博医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230          证券简称:泓博医药          公告编号:2024-007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北京中富基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
5,817,000 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5.41%)的股东北京中富基石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富基石”),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74,800 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扣
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1.00%(如遇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不变)。

  近日,本公司收到中富基石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北京中富基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股东持股情况:中富基石持有公司股份 5,817,000 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5.4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目的:自身资金需求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中富基石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074,8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1.00%(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5、减持期间:

  (1)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中富基石股份锁定承诺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 股份锁定承诺: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上市前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对本承诺人转让公司股份存在其他限制的,本承诺人承诺同意一并遵守。在本承诺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承诺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如违反该承诺给公司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减持意向承诺:

  对于本承诺人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
股份。本承诺人将保证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或届时有效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减持本承诺人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时,本承诺人将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减持意向和拟减持股份数量等信息,督促公司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或届时有效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公告、备案等程序。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时除外。

  若本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同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富基石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四、风险揭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
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中富基石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
性。

  3、本次减持股东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富基石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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