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经营地址
公司名称: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开发区光谷软件园一期以西、南湖南路以南光谷软件园六期 2 幢 8
层 208 号
注册资本:6,946.67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568359390C
法定代表人:朱敦尧
营业期限:经营期限为自 2011 年 1 月 17 日至 2031 年 1 月 16 日
(二)公司主要经营活动
公司经营范围:软件服务外包、软件产品和软件解决方案研发;智能终端软件系统研发;移动互联网和通讯技术研发;卫星导航定位应用、电子地图的制作;地理信息系统及工程应用;空间地理数据测绘(地籍测量、地理国情、工程测量等)、地图数据库建库服务;数据信息的加工及内容信息服务提供;计算机软硬件、智能终端设备的研发、批发兼零售及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汽车租赁;房屋租赁信息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历史沿革
1.初始设立。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身武汉光庭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设立时原名为武汉华庭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1 月 17 日成立,系由罗跃军
等 3 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011 年 1 月 14 日湖北华宇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出具鄂华宇验字[2011]第 T007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 2011 年 1 月 14 日,已收到股
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300.0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累计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
公司设立时,其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万元) 认缴比例(%)
罗跃军 900.00 90.00
朱敦禹 50.00 5.00
王军德 50.00 5.00
合 计 1,000.00 100.00
2.第一次股权转让。2012 年 7 月 2 日股东罗跃军将其持有的 84.14%股权转让给朱敦尧、
持有的 3.86%股权转让给李霖、持有的 0.51%股权转让给李森林、持有的 0.51%股权转让给苏晓聪、持有的 0.33%股权转让给刘强;股东朱敦禹将其持有的 4.35%股权转让给朱敦尧;股东
王军德将其持有的 4.23%股权转让给朱敦尧。2012 年 7 月 2 日,湖北华宇会计师事务有限公
司出具鄂华宇验字[2012]D028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 2012 年 7 月 2 日,本次已收到
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700.0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累计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
本次变更后,公司股东的出资情况及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万元) 认缴比例(%)
朱敦尧 927.20 92.72
李霖 38.60 3.86
王军德 7.70 0.77
罗跃军 6.50 0.65
朱敦禹 6.50 0.65
李森林 5.10 0.51
苏晓聪 5.10 0.51
刘强 3.30 0.33
合 计 1,000.00 100.00
3.第一次增资。2012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决议同意公司注册
资本变更为 6,000.00 万元,其中朱敦尧新增认缴出资 4,636.00 万元,李霖新增认缴出资
193.00 万元,王军德新增认缴出资 38.50 万元,罗跃军新增认缴出资 32.50 万元,朱敦禹新
增认缴出资 32.50 万元,李森林新增认缴出资 25.50 万元,苏晓聪新增认缴出资 25.50 万元,
刘强新增认缴出资 16.50 万元。2012 年 12 月 27 日,湖北华宇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鄂华
宇验字[2012]Q002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 2012 年 12 月 27 日,本次已收到股东缴
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200.0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累计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200.00 万元。
本次变更后,公司股东的出资情况及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万元) 认缴比例(%)
朱敦尧 5,563.20 92.72
李霖 231.60 3.86
王军德 46.20 0.77
罗跃军 39.00 0.65
朱敦禹 39.00 0.65
李森林 30.60 0.51
苏晓聪 30.60 0.51
刘强 19.80 0.33
合 计 6,000.00 100.00
4.第二次增资。2013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决议同意公司注册
资本变更为 6,666.67 万元,其中北京银河吉星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河吉星”)新增认缴出资 37.04 万元,吉林省国家汽车电子产业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
林汽车创投”)新增认缴出资 629.63 万元。2013 年 12 月 19 日,湖北华宇会计师事务有限公
司出具鄂华宇验字[2013]J110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 2013 年 12 月 19 日,本次已收
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666.67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累计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866.67 万元。
经核查相关资料,公司在 2013 年 12 月第二次增加注册资本工商登记中存在错误。2013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公司原股东(朱敦尧、李霖、王军德、罗跃军、朱敦禹、李森林、苏晓聪、刘强)与吉林汽车创投和银河吉星签署《增资协议》,各方同意,由银河吉星出资 135.00
万元获得光庭有限 0.50%股权(其中 33.34 万元进入公司注册资本,剩余 101.66 万元计入公
司资本公积金),吉林汽车创投出资 2,565.00 万元获得光庭有限 9.50%股权(其中 633.33 万
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剩余 1,931.67 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金)。
2013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全体股东(朱敦尧、李霖、王军德、罗跃军、朱敦禹、李森林、
苏晓聪、刘强、吉林汽车创投和银河吉星)出具承诺函,“由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办理工商变更程序中因疏忽过失导致两股东所占股权比例发生错误,现将股东股权比例申请调整为正确股权比例,即:股东银河吉星认缴注册资本为33.34万元人民币,占股比例0.50%;吉林汽车创投认缴注册资本为 633.33 万元,占股比例 9.50%。有鉴于此,本公司全体股东一致承诺,如因此行为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公司及全体股东承担。”
2014 年 3 月 24 日,湖北华宇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鄂华宇审字[2014]R048 号《专项
审计报告》,审验确认银河吉星投入增资价款 135.00 万元,持有公司 0.50%股权;吉林汽车创投投入增资价款 2,565.00 万元,持有公司 9.50%股权。
本次变更后,公司股东的出资情况及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万元) 认缴比例(%)
朱敦尧 5,563.20 83.45
吉林汽车创投 633.33 9.50
李霖 231.60 3.47
王军德 46.20 0.69
罗跃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