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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想科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观想科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213            证券简称:观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
                  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5,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8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 31.50 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9,100,216.97 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 14-10004 号)。

  二、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金额为 5,000.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19.13%。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三、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承诺

  针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况,公司承诺:

  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5,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5,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促进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保荐机构对观想科技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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