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622号)。
发行人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0,614,089股,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7.88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4,122,817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本次发行最终战略投资者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战略投资者组成。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中信建投基金-共赢12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345,542股,
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68%。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系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属于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分别为北京小米智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小米智造”)和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力神”)。其中小米智造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073,255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6%;天津力神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863,856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19%。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3,282,653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92%。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840,164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12,384,436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1.46%;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4,947,000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8.54%。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17,331,436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根据《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6,909.36972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的2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3,466,500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8,917,936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51.46%;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8,413,5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48.54%。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中签率为0.0246148025%,有效申购倍数为4,062.59607倍。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23年6月21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于2023年6月21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
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3年6月21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锁定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锁定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资管计划和其他战略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参与申购、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以及存在《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9号)第四十一条中的其他违约情形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
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战略配售最终结果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最终战略投资者由资管计划、小米智造和天津力神组成,其中小米智造和天津力神均属于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二)获配结果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4,122,817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3,282,653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92%。其中,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345,542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68%;其他战略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937,111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4.25%。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840,164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截至2023年6月13日(T-4日),战略投资者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根据发行人与战略投资者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的相关约定,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获配股数
序 战略投资者名称 获配股数 占本次发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号 (股) 行数量的
比例(%)
1 中信建投基金-共赢 12 号员工参 345,542 1.68% 19,999,970.96 12 个月
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 北京小米智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2,073,255 10.06% 119,999,999.40 12 个月
企业(有限合伙)
3 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863,856 4.19% 49,999,985.28 12 个月
合计 3,282,653 15.92% 189,999,955.64
注:1、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2、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9号)等相关规定,保荐人(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投资者的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23年6月19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发行公告》中披露的25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273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全部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申购,有效申购数量为2,479,970股。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各类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及初步配售情况如下表:
投资者类别 有效申购数 占网下有效申 初步配售 占网下发行 配售比例
量(万股) 购数量比例 数量(股) 总量的比例
A 类投资者 1,441,910 58.14% 6,731,148 75.48% 0.04668216%
B 类投资者 1,038,060 41.86% 2,186,788 24.52% 0.02106610%
合计 2,479,970 100.00% 8,917,936 100.00% 0.03595985%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