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09 证券简称:联合化学 公告编号:2023-044
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秀梅女士。
(四)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9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3年11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六)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
(七) 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60,119,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5.14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9,825,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4.781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94,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67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4,619,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7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4,325,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06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294,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67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李秀梅女士、马承志先生、李玺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1 选举非独立董事李秀梅
表决情况:同意60,089,20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89,2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99.3505%。
李秀梅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1.02 选举非独立董事马承志
表决情况:同意60,089,20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89,2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505%。
马承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1.03 选举非独立董事李玺田
表决情况:同意60,089,20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89,2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505%。
李玺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沈永嘉先生、姜欣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2.01 选举独立董事沈永嘉
表决情况:同意60,089,20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89,2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505%。
沈永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2.02 选举独立董事姜欣
表决情况:同意60,089,20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89,2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505%。
姜欣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逐项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刘德胜先生、王赫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3.01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刘德胜
表决情况:同意60,089,20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89,2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505%。
刘德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议案3.02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王赫
表决情况:同意60,089,20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89,2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505%。
王赫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彦宇、张孟阳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