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89 证券简称:奥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2-033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实施研发及运营中心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尼电子”)战
略与发展的需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实施研发及运营中心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向深圳市润雪实业有限公司购买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大道与创业二路交汇处的房产用于“智能音视频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品牌建设及营销渠道升级项目”的建设及办公场地,房产建筑面积不超过 1.9 万平方米(暂估,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含税购房总价款(仅包含增值税金额,不包含其他任何税费)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
本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82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00 万股,每股
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66.1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1,985,40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184,883,351.5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1,800,516,648.50 元,其中募投项目资金 808,742,700.00 元,超募资金
991,773,948.5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
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B11564 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将其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 实施主体
金
1 智能视频产品生产线建设 29,045.32 29,045.32 中山汇海鑫+奥
项目 尼视讯
2 智能音频产品生产线建设 17,903.12 17,903.12 中山汇海鑫+奥
项目 尼智能
3 PCBA 生产车间智能化改 2,146.25 2,146.25 奥尼电子
造项目
4 智能音视频产品研发中心 12,678.29 12,678.29 奥尼电子
建设项目
5 品牌建设及营销渠道升级 14,101.29 14,101.29 奥尼电子
项目
6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000.00 5,000.00 奥尼电子
合计 80,874.27 80,874.27
注 1:中山汇海鑫为中山汇海鑫科技有限公司的简称;奥尼视讯为奥尼视讯科技(中山)有限公司的简称;奥尼智能为奥尼智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的简称。
注 2: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
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奥尼科技园智能音视频终端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公司利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实施主体
奥尼科技园智能音视频终端生 中山汇海鑫+
1 产基地项目 33,918.86 30,996.03 奥尼视讯+奥
尼智能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3,526.78 万元,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已使用募集资
金金额
1 智能视频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29,045.32 10,392.34
2 智能音频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17,903.12 6,688.71
3 PCBA 生产车间智能化改造项目 2,146.25 1,435.73
4 智能音视频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678.29 0
5 品牌建设及营销渠道升级项目 14,101.29 10.00
6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000.00 5,000.00
7 奥尼科技园智能音视频终端生产基地项目 30,996.03 0
合计 111,870.30 23,526.78
四、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介绍
名称:深圳市润雪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P2651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蒋慕川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 年 4 月 1 日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 69 区中粮创芯研发中心 1 栋 1702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房地产信息咨询。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股东信息: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50%、深圳市润投咨询有限公司持股 50%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无任何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交易对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目标物业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大道与创业二路交汇处;
2、总建筑面积:不超过 1.9 万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双方最终签署的买卖合同及产权证明文件为准);
3、标的资产为固定资产,该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方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4、交易金额:不超过 6.00 亿元人民币(仅包含增值税金额,不包含其他任何税费),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 1.26 亿元(“智能音视频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场地购置费 0.63 亿元,“品牌建设及营销渠道升级项目”场地购置费 0.63亿元),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 4.74 亿元;
5、目标物业未来用途规划:实施研发及运营中心项目,满足公司“智能音视频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品牌建设及营销渠道升级项目”的建设及办公场地的需求。在房产交付之前,“智能音视频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品牌建设及营销渠道升级项目”在公司现有租赁场地实施,房产交付后,搬迁至目标物业。
(三)交易定价及公平合理性情况
本次交易的定价以深圳市房地产市场价格为参考,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使用募集资金实施研发及运营中心项目的必要性
(一)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完善业务布局
随着产业技术升级及消费者需求变化,公司紧紧围绕智能音视频硬件设备领
域进行布局,制定了“视听硬件+智能化+应用场景”的战略方向,聚焦于消费物联网中的智能家居、车联网、智慧办公等细分市场。公司将从自身实际出发,持续对接市场和客户需求,并依托自身快速响应的供应链体系、优异的品质管理能力和强大的研发实力,不断为市场和客户提供设计美观、质量优异、具有创新性的消费电子产品,提升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公司的盈利能力。
在消费电子领域,品牌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知名度高的品牌易受到消费者青睐,能够持续为企业带来大量客户。因此,公司有必要提高自主品牌的知名度。
目前,公司研发受场地条件限制,导致研发过程中许多必要的设备无法安装使用,无法建立更为完善的开发环境和测试环境,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研发的进度和质量。公司建设高规格的研发中心,改善研发部门的研发与办公环境;同时公司将购置一批先进的研发设备,构建良好的研发环境,有利于公司提升研发能力,缩短产品的研发周期,提升产品竞争力。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非生产人员人数将持续增加,对办公场地的需求不断增加。本次房产购置将为公司提供较为充裕的办公场地,同时有利于优化研发、提高公司自主品牌的影响力,更好地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