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86 证券简称:超达装备 公告编号:2022-032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1、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72,758,82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 元人民币(含税),共
计派发现金股利 21,827,646.60 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若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实施;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2,758,822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5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5
月 2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5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六、咨询机构
公司地址:如皋市城南街道申徐村一组
咨询联系人:郭巍巍
咨询电话:0513-87735878
传真电话:0513-87735861
七、备查文件
1、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确认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