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8 证券简称:天亿马 公告编号:2023-112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首次授予日:2023 年 9 月 19 日
2.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21 人
3.首次授予价格:15.91 元/股
4.首次授予数量:334.12 万股
5.股权激励方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2023 年 9 月 19 日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向 21 名激励对象授予 334.12 万股限制性股
票。其中授予 2 名激励对象 128.0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 19
名激励对象 206.12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均为 15.91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3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方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及种类: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5.91 元/股,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相同。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授予登记前或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员工。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获授的第一类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数 拟授出全部权 公告日股本总
量(万股) 益数量的比例 额比例
获授的第一类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数 拟授出全部权 公告日股本总
量(万股) 益数量的比例 额比例
林明玲 董事长 64.00 16.24% 0.97%
马学沛 副董事长、总经理 64.00 16.24% 0.97%
合计 128.00 32.48% 1.94%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获授的第二类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数 拟授出全部权 公告日股本总
量(万股) 益数量的比例 额比例
第一类激励对象
马淦江 董事 8.00 2.03% 0.12%
林少勇 副总经理 13.78 3.50% 0.21%
陈焕盛 财务总监 5.60 1.42% 0.08%
核心员工(7 人) 39.43 10.00% 0.60%
第二类激励对象
高俊斌 董事 8.50 2.16% 0.13%
张毅 董事 8.50 2.16% 0.13%
李华青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38.90 9.87% 0.59%
核心员工(6 人) 83.41 21.16% 1.26%
首次授予合计 206.12 52.30% 3.13%
预留 60.00 15.22% 0.91%
合计 266.12 67.52% 4.03%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 个月内明确,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
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5.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解除限售/归属安排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授予日
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 60 日内(有
获授权益条件的,从条件成就后起算)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规定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 60 日内。
预留部分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认。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若根据以上原则确定的日期为非交易日,
则授予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为准。
(3)本次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归属安排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 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期 易日起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 1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 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
期 易日起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 2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 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
期 易日起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四个解除限售 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
期 易日起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60 个月内的 4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而不能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注销。
在满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类激励对象对应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安排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1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 个月后的 20%
归属期 归属安排 归属比例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 个月后的
第三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30%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 个月后的
第四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40%
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二类激励对象对应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安排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